13936444310
校园风采德育活动平房区教育系统学生职工常态化 核酸抽检工作方案
平房区教育系统学生职工常态化 核酸抽检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 2022-01-11

哈尔滨市平房区教育局

 

 

平房区教育系统学生职工常态化

核酸抽检工作方案

 

各中小学校、幼儿园、直属各单位及校外培训机构:

为进一步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按照哈尔滨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印发《2021-2022年哈尔滨市教育系统常态化核酸抽检方案》(哈疫指办发〔2021363号)文件要求,加强重点人群新冠肺炎核酸检测应检尽检工作,防范校园输入风险,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主要职责

按照及时、有效、科学、有序的原则,开展常态化新冠病毒全员核酸抽工作,努力提高病例的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把疫情控制在******限度,有力保护教育系统学生、职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教育教学秩序和教育事业发展。

二、核酸检测抽检对象

全区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教职员工、学生。

三、领导小组及成员单位

 长:李文慧   党委书记、局长

副组长:李立红   副局长

            范丽琴   副局长

田睿红   副调研员

 员:各中小学校、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直属单位、高校

领导小组下设四个工作组:中小学工作组、幼儿园工作组、校外机构工作组、高校工作组。

区部门联络人:

区指挥部刘京平,电话:13703685232。

区卫健局防疫科李静,电话:13091451262

(一) 中小学工作组:

  长:范丽琴

成员单位:各中小学校、综合实践学校

负责部门:保健所、体育艺术科

主要职责:负责落实全区中小学校、综合实践学校常态化核酸抽检工作,协调指导相关单位开展好常态化核酸抽检工作。

(二) 幼儿园工作组:

  长:李立红

 员单位:各幼儿园、进修学校、少年宫

负责部门:教育二科

主要职责:负责落实各幼儿园、教学点、进修学校、少年宫常态化核酸抽检工作,协调指导相关单位开展好常态化核酸抽检工作。

 (三) 校外培训机构工作组

组长:田睿红

成员单位:各校外培训机构

负责部门:德育办

主要职责:负责落实校外培训机构常态化核酸抽检工作,协调指导相关单位开展好常态化核酸抽检工作。

(四) 高校工作组

负责部门:办公室

成员单位:区域三所高校

主要职责:负责落实属地区域内高校常态化核酸抽检工作,协调各高校开展好常态化核酸抽检工作。

三、核酸抽检工作       

(一)抽检频次

全区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教职员工每15天全员检测1次(学校、幼儿园职工每学期4个月8次检测),保安、保洁、校医等后勤服务人员每周进行一次检测。各级各类学校在校学生、幼儿园在园幼儿每周按比例抽检1次,抽检学生、幼儿比例人数按照每学期4个月16周分配全员学生,确定每周抽检人数。每学期4个月内在校学生在园幼儿全覆盖抽检一次。(核酸抽样为3周岁及以上幼儿)。

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合理确定每一批次抽检学生名单,以学年、班级为单位,每周抽取一定比例学生检测,不得采取一次抽取整个班级或整个学年学生的做法。各单位要把全体在校在园学生分配到每学期16周16个批次核酸抽样检测组,排好周次排序等待检测,确保4个月内所有学生均进行1次核酸检测,

(二)检测要求

全区统一按10:1混采检测。原则上由属地卫健部门统筹安排专业检测机构,采取上门采样、集中送检的方式进行检测。

1.中学、规模较大的小学和幼儿园由属地卫健部门安排检测机构上门采样,学校负责提供干净、通风性好的采样场所,做好物资保障工作,并要指定专人配合卫健部门做好核酸检测组织工作。

2.规模较小的小学(含幼儿园、学前班、教学点等)由学校统一组织到就近的核酸采样点进行采样,或由属地卫健部门安排检测机构上门采样。

3.各幼儿园在开展常态化核酸检测之前,要提前与被检测的幼儿家长做好沟通,征得家长同意,安抚好幼儿的情绪,并建立幼儿采样台账,不同意进行核酸检测的要进行登记备案。

4.各类校外培训机构自行组织教职员工到属地具有检测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检测,确保每15天进行一次全员检测。

(三)经费保障

依据哈尔滨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印发《2021-2022年哈尔滨市教育系统常态化核酸抽检方案》(哈疫指办发〔2021363号)文件,全区各类中小学、幼儿园核酸检测所需资金按照办学经费渠道解决,其中:民办中小学、幼儿园核酸检测费用自行承担;公办中小学、幼儿园核酸检测费用按照学校隶属关系由同级财政承担。校外培训机构的核酸检测费用由各培训机构自行承担外。

四、工作要求

1、学校、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要按照《平房区教育系统学生职工常态化核酸抽检工作方案》要求,成立常态化核酸抽检领导小组,指定1名分管领导全程负责,制定本单位常态化核酸抽检方案,并将学校核酸检测实施方案报送区教育局备案;各单位要将所有学校、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的教职员工和学生纳入抽检范围,合理确定每一批次抽检学生名单,有序落实好核酸抽检工作。

2、各单位要针对在校在园师生数等实际情况,统筹做好******轮在校在园师生3月-6月核酸抽检工作计划,填写《平房区重点人群核酸抽检台账》,每批次抽检师生合计数争取为10的倍数,10人一管降低费用,做好开学实施准备工作,并于2月10前将《平房区学校幼儿园重点人群核酸抽检台账》《平房区学校幼儿园常态化核酸抽检批次汇总表》报相关负责部门。

3、各单位要在区教育局协调指导下,主动与采样单位对接,在每期抽样前一天主动与采样单位联系,并做好采样准备工作及后勤保障工作。

附件:1.平房区学校幼儿园重点人群核酸抽检台账

      2.平房区学校幼儿园(上学期)常态化核酸抽检时间安排表

3. 平房区学校幼儿园常态化核酸抽检批次汇总表

 

 

哈尔滨市平房区教育局

2022年1月15日

 

 

(信息公开形式:不予公开)

 

 

 


哈尔滨市第十八职业高级中学校
© 版权所有:哈尔滨市第十八职业高级中学校 黑ICP备18006227号 技术支持 - 龙采科技集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