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学生寝室的消防安全,保障住宿学生的生命财产安全,本着“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原则,特制定学生寝室消防安全制度:
一、学生住宿区域内专人管理,定人、定岗、定时对各寝室进行消防安全巡查,建立巡查记录。
二、寝室管理人员负责室内的消防安全,有情况要******时间向主管领导汇报。寝室长为本寝室的防火负责人,有情况及时向寝室管理人员汇报。
三、寝室内严禁使用电炉、热得快、电褥子等电热器具,严禁私接电线、电源。
四、寝室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严禁使用酒精炉、煤油炉、自制煤气炉等灶具,严禁使用蜡烛、煤油灯、酒精灯等明火器具,禁止吸烟。
五、保证寝室的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的完好有效,任何人不得随意搬动、挪用、圈占、遮挡。
六、寝室有人活动或休息就寝时,其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要保证畅通,不得锁闭和堵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