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学校宿舍区的文明建设,使住宿学生有一个清洁、宁静、安全、文明的生活环境。特制订住宿学生宿舍文明守则如下:
一、保持生活环境的整洁卫生,不随地吐痰,乱丢果皮、纸屑、烟头等。一切自行车要按指定的位置摆放整齐。
二、宿舍区内的走廊、通道及公共场所,禁止堆放杂物,宿舍及走廊禁止养鸟、养狗和其它庞物。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安排好宿舍值日轮流工作。
三、注意安全,不要私自安装电器和拉接电源线,不准使用明火炉具(用电炉具)及超负荷用电。发现违反者学校予以没收物品并予以罚款(50元-500元)。
四、预防火灾,严禁在宿舍区燃放烟火和鞭炮,严禁学生吸烟赌博饮酒。
五、自觉维护宿舍区的安静,在中午、晚上休息时间不使用高音器材,大声吵闹,不进行有噪声活动,以免影响他人休息。
六、保障宿舍安全,妥善保管钱包皮夹和手机等贵重物品,全体室友离开宿舍时随时关锁门窗。未经批准不得留宿亲友同学,严禁留宿不明身份的外来人员。违反者学校予以严肃处理或强制退寝。
七、各住宿学生不得私自更换门锁,未经学校同意不得私自配门钥匙。违反者学校予以严肃处理或强制退寝。
八、晚上8:30学生必须归宿。如学生不按时归宿,出现任何安全事故自行负责与学校无关。在夜间就寝时间内,个人不得擅自离寝(特殊情况须向值班人员及时请假,并做好记录)。晚上 10:00全体熄灯。
九、值班人员要坚持每天晚上8:30检查学生宿舍学生归宿情况,如遇学生外出不归,应查明原因并且通知家长和班主任老师,及时作记录。
十、值班人员要做到不迟到,不早退,有事请及时请假。每次查寝后,做好记录后方可休息。值班人员做好交接班。
本规定望师生认真遵守,对违犯制度者,学校将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屡教不改者将进行严肃处理或强行退宿,造成后果者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哈尔滨市第十八职业高级中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