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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风采党建工作 关于落实2020年全国职业教育教师企业实践基地工作推进视频会议要求的通知
关于落实2020年全国职业教育教师企业实践基地工作推进视频会议要求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0-05-06

关于落实2020年全国职业教育

教师企业实践基地工作推进

视频会议要求的通知

    

各市(行署)教育局、各高职院校、省属中等职业学校:   

根据2020年全国职业教育教师企业实践基地工作推进视频会议要求和部署,贯彻落实《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职业学校教师企业实践规定》和《黑龙江省教育厅等十一部门关于落实〈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重点任务的通知》要求,进一步推动校企合作,缓解毕业生就业压力,提升职业教育教师实践教学水平,按照视频会议工作部署,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强职业院校与企业联系。按照会议要求,职业院校书记、校长要积极带头联系合作企业,原则上每所高职院校主要负责同志要联系100家以上企业,每所中职学校主要负责同志要联系50家以上企业,各职业院校要在8月30日前保质保量完成联系企业任务。各校要通过与合作企业建立常态化联络沟通制度,及时深入了解企业对技术、人才、培训等方面的需求情况,推进校企深度合作。

二、推动职业院校教师企业实践工作。各职业学校要认真落实教育部等七部门教育部等七部门关于印发《职业学校教师企业实践规定》,制定具体工作办法,确保完成专业课教师(含实习指导教师)每5年必须累计不少于6个月到企业或生产服务一线实践的任务要求,原则上没有企业工作经历的新任教师应先实践再上岗。公共基础课教师也应定期到企业进行考察、调研和学习。

三、积极促进中职学校学生就业工作。各地、各校要把做好中职毕业生就业工作作为当前一项紧迫的政治任务,抓好抓实。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部署,主动作为,细化本地、本校就业工作安排,广泛联系就业企业,精心组织就业活动,创新就业服务方式,各地要及时掌握毕业生就业进展,帮助学校、学生解决就业过程中面临的困难和问题,确保毕业生尽早就业。

请各市(地)、各高职院校、省属中职学校推荐职业院校就业情况典型案例和2019年教师企业实践典型案例各1份,填写《职业院校书记校长联系企业情况统计表》、《职业院校就业情况统计表》,梳理本地、本校阶段性推进情况,于5月11日前将电子版报送至指定邮箱。高职院校、省属中职学校直接上报,市属中职学校由地市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汇总后统一上报。

 

附件:1.职业院校书记联系企业情况统计表

      2.职业院校就业情况统计表

 

 

黑龙江省教育厅

2020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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