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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交流技能培养转发省教育厅关于落实2020年全国职业教育教师企业实践知
转发省教育厅关于落实2020年全国职业教育教师企业实践知
发布时间: 2020-05-08

 转发省教育厅关于落实2020年全国职业教育教师企业实践知

 

各区、县(市)教育局,各直属、市属、市管民办中专:

现将省教育厅关于落实2020年全国职业教育教师企业实践基地工作推进视频会议要求的通知》转发给你们,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要求,一并认真贯彻落实。

一、落实好三项重点工作

要落实好教育部、省教育厅提出的加强职业院校与企业联系、推动职业院校教师企业实践、积极促进中职学校学生就业3项重点工作。原则上每所中职学校主要负责同志要联系50家以上企业,要在8月30日前保质保量完成联系企业任务。要确保完成专业课教师(含实习指导教师)每5年必须累计不少于6个月到企业或生产服务一线实践的任务要求。同时,要多措并举推进中职毕业生就业。

二、按时报送2个表

请各中职学校(不含职高班)参照样表,认真填写《职业院校书记校长联系企业情况统计表》、《职业院校就业情况统计表》2个表,务于5月10日下午12:00-15:00间(鉴于邮件较多,请严格按此时间段报送,切勿超时,逾期督办),将电子稿发至642189371@qq.com电子邮箱。联系人:仲老师。请各区县(市)教育局及时通知到所属、代管中职学校,并做好汇总上报工作。

三、自愿申报典型案例

请各中职学校根据本校就业情况和教师企业实践情况,自愿申报职业院校就业情况典型案例或2019年教师企业实践典型案例,注意:可从2个选题中任选1个申报;也可以2个选题都申报,但2个选题要形成2个材料。字数3000字左右。上报典型案例的同时,要一并上报《典型案例汇总表》。市教育局将根据申报情况进行联评,择优推荐。有申报意愿的学校请按上述时间段,发送到上述指定邮箱。只报送2个报表的学校不用电话告知,上报典型案例的学校务必电话告知。

特此通知。

 

 

哈尔滨市教育局高职成处

                                 2020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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