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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交流技能培养 哈尔滨市第十八职业高级中学校哈尔滨博通汽车有限公司校企合作服务协议
哈尔滨市第十八职业高级中学校哈尔滨博通汽车有限公司校企合作服务协议
发布时间: 2021-10-14

哈尔滨市第十八职业高级中学校

哈尔滨博通汽车有限公司

 

校企合作服务协议

 

 

项目名称: 数控、汽车、机电专业

现代学徒制合作项目

   :   哈尔滨市第十八职业高级中学校

 

   方:  哈尔滨博通汽车部件制造有限公司

 

 

 

签订地点:  哈尔滨市第十八职业高级中学校     

 

签订日期:           2021    10  14 


 

一、合作内容、

二、合作期限

三、组织结构

合作项目筹备组织结构

四、具体合作方式及内容

(一)双方共同建立教学项目工作室

(二)双方共同建立实训基地

五、 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六、乙方承诺

七、保密与不竞争

(一)保密事项

(二)不竞争项目

八、协议生效、解除、终止和续签

(一)协议的生效

(二)协议的续签

(三)协议自然终止

(四)协议解除后的处理

九、违约责任

十、其他约定

 

 

 


   :  哈尔滨市第十八职业高级中学校

 

   方: 哈尔滨博通汽车部件制造有限公司

按照《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家教育发展“十三五”规划的通知》[2017]4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7〕95号文件的精神,01-1哈教职通〔2019〕89号(规范校企合作通知),为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共同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培养具有工匠精神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继续深入推进校企合作工作,加强产教融合,依托行业、企业优势,取得行业、企业的大力支持和积极参与,为提升学校师资队伍“双师”素质和学生的综合职业能力提供保障,从而为企业培养和输送合格的应用性技术技能人オ和技术支持,***终实现学校与企业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合作共赢。

经哈尔滨市第十八职业高级中学校(下简称“甲方”)与哈尔滨朗德模具技术有限公司(下简称“乙方”)友好协商,就数控技术专业“现代学徒制”合作项目、“现代学徒制”教育项目达成一致,达成以下合作协议。

一、合作内容

1、建立项目工作室

2、建立实训生产基地

二、合作期限

20211014日至20241030日,为期3

三、组织结构

合作项目组织结构

岗位

负责人

责任单位

项目总负责人

付智勇

哈尔滨市第十八职业高级中学校

项目执行人

李玉玲

哈尔滨市第十八职业高级中学校

技术负责人

江志强

博通公司技术部

生产主管

马俊

博通公司焊接厂

实训主管

盛玉田

哈尔滨市第十八职业高级中学校

 



 

四、具体合作方式及内容

(一)双方共同建立教学项目工作室。

1、甲方委派项目总负责人、项目执行人及实训主管参与项目建立、管理、监督。

2、乙方委派项目执行人、技术负责人、生产管理人员参与项目建立、管理。

3、以甲方相关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为基础,双方共同修订、并实施合作项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甲方负责合作项目所有公共基础课教学任务。

4、乙方以双方共同修订的培养方案为基础,委派相关技术人员承担部分专业课讲授,甲方无须给乙方人员承担课时费,相关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5、甲方在委派人员对乙方员工进行培训时,乙方应提供相应的住宿、通勤、饮食,并给予甲方人员相应报酬。

(二)双方共同建立实训基地

甲方负责建设学校校内实训基地建设,乙方负责本方的工厂内实训基地建设。

1、实训基地在教学项目工作室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2、学校实训基地设备在不影响教学的前提下可为乙方生产提供便利。甲方负责组织实训教师和实习学生进行实训和生产。乙方的基地设备在不影响生产的前提下可供甲方学生实习实训,乙方负责提供实训材料和组织教学,甲方不负责支付产生相关费用。

3、甲方投入的资产归甲方所有,乙方投入的资产归乙方所有。

4、甲乙双方投入的仪器设备,甲乙双方均有使用权和管理权,甲方用于实训教学,乙方用于生产经营。

5、用于生产功能的仪器设备由乙方负责维修管理,用于教学实训单重功能的仪器设备由甲方负责维修管理。用于生产和教学实训双重功能的仪器设备由乙方负责维修管理。

6、参与校方的实训教学过程,当教学与生产任务有冲突时,甲乙双方应该协商解决。

7、乙方在聘请甲方人员进行相关工作时,应给与相关人员薪酬以及完善的生产保护。

8、乙方按照生产经营实际,结合双方共建成效,应给予甲方一定的经济支持,用于******实训教师和******实习生的表彰奖励。

 

五、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委派项目总负责人、项目执行人及实训主管参与项目建立、管理、监督。

2、以甲方相关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为基础,双方共同修订、并实施合作项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甲方负责合作项目所有公共基础课教学任务。

3、组织相关专业教师接受乙方专业技能培训,培训合格后接受乙方聘任,聘任上岗后方可参与合作项目的授课任务。

4、负责合作项目的学生在校期间的安全教育事项。

5、甲方负责提供项目校内运行所需的教学场所、教学设备。

6、甲方根括教学计划和人才培养方案,每年選派一定数量的数控技术专业的学生到乙方单位进行实习实训,具体人数根据乙方单位的岗位需求、校方学生情况等因素,由校企双方协商决定。

7、因实习学生或甲方原因提前终止实习,甲方应提前一周告知乙方。反之亦然。

8、甲方应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办公场所、教学实训场地  

9、全力协助乙方落实合作项目建设过程中政策审批、行文。

10、甲方根据需要可聘用乙方技术骨干、业务能手为“兼职教师”。

(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有权对甲方派驻教师进行培训、考核、指导。

2、配合甲方高质量的完成教学和实训工作。

3、乙方指派技术人员担任实习指导教师,原则上每3名学生配备1名实习指导人员,采用“师傅带徒弟”等模式传授,并根据学生实习过程表现和考核结果给予学生综合评价。

4、实习期间乙方与实习学生不具有劳动合同关系,但需要签订三方《实习协议书》,乙方单位应当按照实习表现给予学生不同金额的交通、餐饮补助和实习补贴。

5、实习学生在实习期间,根据实习协议的要求应服从乙方管理人员的管理,遵守乙方的规章制度(含考勤管理和技术管理)。

6、实习结束后,乙方可根据企业需要,结合学生实习期间的综合表现,可优先安排选择实习生在本单位就业。

7、对乙方选定的管理人员或技术人员,经双方审定后可聘为甲方兼职教师,并为其来校讲授部分专业课提供服务和进行教学管理。

8、乙方应在取得甲方同意的情况下,利用所拥有的教学场地和乙方提供设施设备、模拟流水线等资源建成校内实训基地并开展教学和部分生产,以提升学生实训能力。

10、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派驻人员及学生服从乙方的相关制度。

11、乙方负责协助甲方申报项目和课题。

12、乙方负责导入工学交替双元制教学实训模式。

13、乙方负责为甲方提供合作项目员工的师资培训和挂职锻炼机会。

14、乙方驻甲方合作项目工作人员必须遵守甲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

六、乙方承诺

1、参与甲方人才培养方案的制定、修改和课程内容的选定增删;参与特色教材的编写。

2、与甲方共同进行相关学生在乙方顶岗实习期间的管理与服务工作。

3、选派高层管理干部参与专业教研、实训指导等活动。

4、推荐技术骨干、业务能手作为甲方的兼职教师,并提供相关的个人信息和证书。

5、企业经过面试及考核,可以提前与学生签订就业协议并明确薪酬及福利待遇。实习期满,成绩合格的甲方学生,可直接聘用上岗,签订有关就业劳动合同;实习成绩不合格的实习生,乙方应向甲方及实习学生说明情况。

6、负责为甲方实习学生提供良好的工作、生活与学习条件,对甲方实习学生与乙方职工在学习、生活上一视同仁,不歧视。

7、负责为甲方实习学生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安全教育与监护。保证不安排学生从事高空、放射性、有毒有害、易燃易爆,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场所以及其他具有安全隐患的劳动,实习时间规定每天不得超过8小时或者每周不超过40小时。

7、负责对甲方学生进行严格的思想、纪律和业务考核,并将学生实习情况及时通知甲方实习主管负责人。

8、实习期间为实习学生办理意外伤害保险等相关保险。甲方实习学生在乙方实习期间发生伤病及事故,乙方应积极组织救治,并按乙方为实习学生购买的意外伤害保险等进行处理。实习期间学生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节假日。

七、保密与不竞争

(一)保密事项

本协议项下的保密信息是指为履行本协议双方交互的所有资料、数据、技术知识、价格信息、课程计划、教学内容等信息。本协议任何一方不得因向第三方披露任何信息而侵犯任何对方的合法的知识产权。

(二)不竞争项目

未经乙方书面许可,甲方不得与乙方以外的任何个人或组织签订可能与本协议业务产生直接或间接竞争(相同业务模式的企业和单位)的业务合同、协议或安排。

八、协议生效、解除、终止和续签

(一)协议的生效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二)协议的续签 

在本协议有效期满前30天,乙方可向甲方提出书面的续签申请,在双方同意的期限和条件下续签协议;否则,协议期满后协议终止。

(三)协议自然终止

1、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含政府行政干预),使协议失去继续履行的条件或无履行的必要。

2、协议到期,双方没有达成协议的续签协议自动终止。

(四)协议解除后的处理

1、因违约方违约造成协议终止,由违约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协议终止后,乙方应当继续完成已参加学习的学生的教学工作及就业安置工作,同时停止对新生开展业务。

3、本协议有效期内及终止后,本条款仍具有法律效力。

九、违约责任

双方应严格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履行职责;如有任何形式的违约行为,守约方有权对违约行为采取措施,包括但并不限于终止本协议及其他相关协议。并有权要求违约方对守约方的损失做出赔偿。

十、其他约定

(一)本协议包括双方以书面形式确认的所有合同、解释和附件,但不包括协议未明确写明的其他口头或书面、明示或暗示的保证、期限及义务。

(二)本协议任何一方对另一方给予宽容或暂停行使本协议约定的有关权利时,给予方之权利将不会因此被削弱或限制。亦将不被视作从此对违约方之违约行为放弃追索权。

(三)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哈尔滨市第十八职业高级中学校(盖章)   乙方:哈尔滨博通汽车部件制造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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