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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交流技能培养哈尔滨市第十八职业高级中学校与黑龙江慧聚智工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校企合作框架协议
哈尔滨市第十八职业高级中学校与黑龙江慧聚智工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校企合作框架协议
发布时间: 2020-12-28

哈尔滨市第十八职业高级中学校与黑龙江慧聚智工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校企合作框架协议

 

甲方:哈尔滨市第十八职业高级中学校

乙方:黑龙江慧聚智工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为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共同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哈尔滨市第十八职业高级中学校(下简称甲方)与黑龙江慧聚智工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下简称乙方)友好协商,就合作教育项目,达成一致,签订本协议:

一、合作内容

(一)合作建设软件与信息服务专业、网络营销专业专业。

(二)共同建设软件与信息服务专业、网络营销专业实训基地。

(三)合作课题研究。双方共同进行课题研究项目,提升应用技术研发能力与成果应用能力,共享研究成果。

)合作开展专业技术人才培养,双方共同进行课程研发,共同进行管理

)设立教学项目工作室、大师工作室、企业项目工作室、经营性实训工厂。

二、双方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权利与义务

1负责组织申报专业,负责申报专业人才培训基地、开展人才培训、提供优惠政策等。

2负责学校工作人员的组成,教师队伍与专门管理人员的配备

3负责学历制学生的学籍管理、毕业资格审核、毕业证书的发放等

4负责提供校内运行所需要的教学场所、教学设备,包括多媒体教室、教学器材设备等

方权利与义务

1、高质量完成教学任务。

2、负责为甲方老师提供企业挂职锻炼基地和场所。

3、负责协助甲方申报项目和课题。

4、负责协助甲方申请专业。

5、乙方旗下实体企业全力为学历制专业学生提供就业服务。

三、保密

方均同意对合作过程中获得的有关对方及具体项目的非公开信息、资料、数据、科研成果等严格保密。未经另外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上述信息、资料和数据等有关内容透漏给其它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四、其它

(一)合作方如一方单方违约或出现有损害对方利益或形象的行为,另外方有权终止协议,并可依法追究违约方责任。因政策变化和不可抗力原因终止协议,不视为违约,但应当提前五天通知对方。

(二)本协议有效期   年,自         日至        日止。

(三)本协议壹式份,经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未尽事宜,由方友好协商解决。具体合作项目依据有关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和程序另行签订相关协议。

 

方:哈尔滨市第十八职业高级中学校    代表(签字)

 

乙方:黑龙江慧聚智工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代表(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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